第十届“教育法治论坛”线上举行
发布时间:2020-12-28 18:32:41 来源: 法学院 编辑: 郭玮

    12月27日上午,由我校中外教育法研究中心主办的第十届教育法治论坛在线上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教师法》修改与教育强国建设”,与会专家学者共议《教师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为《教师法》修改建言献策,共同展望未来教育强国建设与发展。论坛开幕式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米良教授主持。

    我校党委书记王定华致开幕词,介绍了北外近年来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办学成就,对“教育法治论坛”举办十届以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王定华对《教师法》修改提出了六点具体建议:继承适用条款、落实中央政策、提炼各地做法、力求具体明确、引导改革创新、强化政府职责。

    论坛分为四个主旨发言环节,第一环节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院长秦惠民教授主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驻会副会长管培俊以《关于<教师法>修法的思考与建议》为题发言,提出理顺教师观念机制、明确教师法律地位、完善教师准入制度、确立工资保障、改革选人用人等修法建议。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特聘教授劳凯声从教师的社会经济地位、教师的法律身份、事业单位改革、教师聘用制和教师聘任合同的类型化提出了未来完善教师法律制度路径。中国教育学会监事长、原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秘书长杨春茂在与谈中介绍了《教师法》的立法背景、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第二环节由《中国高教研究》编辑部副主任王者鹤主持。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原教育室主任叶齐炼从法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高质量教师队伍在提升教育质量中的作用两个维度提出六点修法建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以《建立高素质创新型高校教师制度——关于破“五唯”和长聘制的意义》为题发言,重点讨论了高校教师长聘制的问题以及“破五唯”后的高校教师评估标准等问题。清华大学人事处副处长田静结合自己从事高校教师管理工作的经验参与本环节的与谈,认为高校教师是特殊劳动者,需要整体性改革协同推进。

    第三环节由北京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王艳霞主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以《公办学校法律概念辨析》为题发言,强调扩大公立学校界定范围,从教师专业性入手寻找立法共性。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在发言中围绕教师权益保障这一主题提出对《教师法》修改的建议,建议采取大修方式,突出高校自主权。

    第四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王青斌教授主持。北京开放大学原副校长、研究员张铁道以《从国家决策与基层实践中汲取对于修订<教师法>的借鉴》发言,介绍教师研修的相关制度及实例。首都师范大学蔡海龙副教授以《教师地位变迁与<教师法>的应然回应:公共物品理论的视角》为题发言,强调从专业角度明确教师法律地位,重新定位政府责任,明确分类管理,做好待遇等职业保障。来自字节跳动教育研究院的郭少峰结合外籍教师聘用和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参与本环节与谈。

    我校中外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论坛创办人姚金菊致闭幕词,希望理论界和实务界,教育学界和法学界更多交流,学术期刊更多支持,教育法研究作为交叉学科研究能够得到更多的重视。她表示,建设教育强国要充分发挥教师的基础作用和关键作用,要通过法治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我校法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外研社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部分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论坛。